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印发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该《办法》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吉林省财政厅也就该《办法》发布了《关于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625号,见附件2),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及监督工作。
为全面落实《办法》及省财政厅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办法》,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申购单位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要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二、为帮助各单位落实好《办法》要求,采购中心研究制定了《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见附件3)、《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需求编制表》(见附件4)、《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需求编制表》(见附件5)和《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需求编制表》(见附件6)等相关配套表格模板。
三、为便于统一管理,集中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类政府采购项目,由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监督执行;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按规定执行。
四、即日起,各单位应按照模板认真做好项目申购前的需求调查、需求编制和提出采购实施要求等工作,在发起采购申请时须同时填写并提交《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和对应的《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需求编制表》。非政府采购项目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办法》落实过程中,各单位可随时向采购中心咨询,采购中心将做好各项政府采购的分类指导及服务工作。
联系人:郭伟生、王芳
联系电话:84533256、84533212
附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附件2: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625号)
附件3:《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
附件4:《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需求编制表》
附件5:《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需求编制表》
附件6:《吉林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需求编制表》
吉林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