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4:18   浏览次数:   


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运行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294号)文件精神,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政采云平台)自2020515日起正式运行。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将面向校内各单位正式运行电子商城,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城采购的商品范围

电子商城主要包括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和批量采购等多个功能模块。目前,网上超市功能模块已启用,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功能模块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凡使用预算经费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用具、日用百货、生活电器、数码设备、计算机设备、体育用品、灯具商品、教学科研、五金工具、机电设备等商品时,均须通过电子商城(政采云平台)购买(配置标准须严格执行吉林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否则不予报销。

二、电子商城采购适用经费及限额

纳入电子商城采购的预算经费和限额包括:

(一)科研经费

1.单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材料、2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的,须按电子商城采购程序进行。

2.单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材料、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的,经立项审计后,可通过电子商城采购的,按照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确定的采购方式执行不能在电子商城采购的,仍按学校集中采购程序执行。

(二)其他经费

1.单批量采购5万元以下商品的,按电子商城采购程序执行。

2.单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商品的,经立项审计后,按照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确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电子商城采购的采购人员

采购人员由各单位采购工作组委派(原则上为本单位兼职采购员或采购工作组其他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电子商城采购事宜。

四、电子商城采购的采购账号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已在电子商城平台为各单位设置了两个账号(因工作需要,可酌情增加),由各单位采购工作组管理使用。

五、电子商城采购的启用时间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政采云平台)自2020515日起正式运行。

六、电子商城采购的报销流程

经电子商城采购商品,采购平台会自动生成专用验收单,科研经费单批次采购10万元以下材料和2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的,以及使用其他经费单批次采购额度5万元以下商品的(“以下”均不包括本数),不需另附《吉林农业大学采购项目询价记录》,只需提供发票、固定资产单(属于固定资产的)、专用验收单即可报账(如需另附采购合同,系统也可自动生成)。

对电子商城尚未提供或线下同一品牌型号商品价格低于电子商城商品的,采购单位可通过线下采购,但需提供《吉林农业大学采购项目询价记录》,并附上相关网上截图,方可报销。

七、其他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做好采购过程中的咨询和各种服务保障工作。联系人:郭伟生 84533212;王芳 王盟84533256

 

 

吉林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58

附件1.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运行的通知》

附件2.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3.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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